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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记者王星 昨天,本报报道了河南省濮阳市台前县农民孙振友5月2日在拘留所内死亡事件,之后记者从台前县委宣传部获得了这一事件的处理结果:台前县公安局已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作出深刻检查,有关部门已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台前县公安局局长诫免谈话,分管副局长已引咎辞职,拘留所所长、指导员已免职,并分别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检察机关已对具体责任人立案调查。
孙振友,男,汉族,现年55岁,台前县孙口乡孙码头村人。县委宣传部称,今年4月27日孙振友因扰乱单位秩序,台前县公安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孙振友做出行政拘留10天决定,并于当日送达县拘留所执行。5月2日早7时许发现孙振友在拘留所内自缢。
县委宣传部表示,事件发生后台前县委、县政府和市、县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由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市公安局纪委、县纪委、市县检察院及时介入,并聘请省检察院专家现场指导。经现场勘察、调查访问、调取监控、尸表检验,有关机关认定孙振友系在拘留所餐厅内用自己腰带自缢,经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县委宣传部称家属认同有关部门死亡结论,接受善后处理,“已于5月5日将死者安葬,目前情绪稳定”。县拘留所存在监管不力问题,现已按省、市公安机关的要求全面整改。
记者了解到,就在孙振友被拘留的同一天,濮阳市正在召开“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优化发展环境”集中整治活动总结表彰暨持续开展工作会议,在会上濮阳一位市领导在讲话中点名提到孙振友“非正常上访”问题,并称这充分暴露了台前县“对信访稳定工作不重视,对信访老户稳控教育流于形式”,台前县被市委信访工作及处理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黄牌警告,孙口乡被“重点管理”,市里“责成台前县对侯庙镇、孙口乡相关责任人予以党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