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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南巧家回应征地问题 村民死亡判刑与拆迁无关
    作者:谭君  来源:红网  发布时间:2012-05-17 07:4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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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巧家拆迁协议签字现场发生爆炸,4死16伤。巧家官方曾公布,爆炸案嫌疑人赵登用与拆迁无关,但赵登用的作案动机至今仍是谜。

    由于爆炸地点在花桥社区的土地与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工作站,当地多名村民表示,不相信爆炸案与拆迁无关。对此,昨日下午6点,巧家县县城规划区土地与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指挥部的相关负责人接受了各媒体记者的采访,就巧家土地征收问题进行解答,十多家媒体参加。

    本报记者谭君 云南巧家报道

    关于安置政策

    对老百姓来说,安置面积不是减少,而是增加

    潇湘晨报:先前群众满意的79号方案,为什么被28号令替代?

    指挥部:经省厅批准,我们进行了玉屏片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我们在2009年召开听证会,制定了相应的79号令。后来在执行中,因为79号令是按照原来的国务院颁布的305号令(《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制定的,上面明确规定要参照305号令的有关规定执行。

    后因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颁布后,2010年8月13号我们整个巧家县城总规批复,基于这两方面原因我们对方案进行了调整。

    潇湘晨报:调整后,是否知道老百姓有意见?他们从拆一还一,变成拆100平方米,只能划80平方米,最多不超过150平方米。

    指挥部:按照79号文,当时总规还没批复。总规批复后,我们安置区面积扩大了143亩,承担的安置户还是原来的。79号文,对老百姓来说,安置面积不是减少,而是增加。按照国务院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征地,只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货币补偿,一种是产权调换,我们考虑巧家实际情况,失地农民的长远发展,增加了划地安置这个优惠政策。在安置期,结合了进深门面宽度等,一楼门面,二楼到六楼,修建住房。

    按照中央集约节约用地政策,我们只能给他们划这么多。他们虽然只有80平方米,但是修建的房屋,空间面积增多了,建筑面积远远大于现有。一是他们的居住环境改善,二是以后的生计得到改善。

    潇湘晨报:但是你们给他们的补偿价格,能够让他们在新的安置点建起满意的房子吗?

    指挥部:这个补偿,我插一句。根据土地法,农村集体土地的房屋征收按土地价,国有土地上的征收按市场价,两个价格是不一样的。集体土地是按重置价(在现时条件下,重新购置、建造或形成与评估对象完全相同或基本类似的全新状态下的资产所需花费的全部费用),我们巧家县城的现行建筑价是700元,我们的征收价是1000、1100。这个价,我们是请了评估机构评估的。

    潇湘晨报:590号令出台后,最高法在2011年1月有个司法解释,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作出修订之前,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要参照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执行。刚才你提到,你们根据590号令,把79号方案,修改成了28号方案。那应该是按照市场评估价,而不是重置价。

    指挥部:你搞错了。590号令说的是国有土地房屋征收。

    潇湘晨报:他们就住在城边上,又纳入城市规划区,只能享受农村待遇。这公平吗?

    指挥部:这个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对于政策公不公平的,我们不讨论这个问题。这个问题老百姓确实不满意,确实存在这个矛盾。按照方案,你修不起房子,还有一种方式,产权置换。房屋等价产权置换。有的确实修不起房子,我们规定,划给他的地必须修6层。基本上100个平房,要修600个平方的面积。所以可以选择产权置换。这是让利于民的体现。

    关于批文过期问题

    没有间断征收的话,这个时限是可以的

    接着,回应记者的疑问,官方提供了涉嫌批文过期的《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巧家县2004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云国土资复〔2004〕306号)及《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巧家县2008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国土资复〔2008〕373号),和涉嫌少批多征的《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巧家县2009年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国土资复〔2009〕146号)复印件。

    潇湘晨报:批文只有2年有效期。

    指挥部:这个问题……

    指挥部:(岔开话题,回应一名记者提出的村民拆迁协议没签的后果的问题。)这个拆迁协议……先搬出来,把安置地方平整,到下一条才安置。

    (记者继续发问)

    潇湘晨报:超过两年要申请并且要有省厅的批复。你们有没有延期批复?

    指挥部:没有。没有间断征收的话,这个时限是可以的。04年以来我们就一直在征收,没有停过。因为有群众上访,征收开展不是很顺利。

    关于强制拆迁问题

    丁发朝的死亡,郑永江的判刑,杨玉祥被拘留,与拆迁工作也是没有联系的

    媒体记者:拆迁过渡费有没有期限?

    指挥部:没有期限,直到他们搬进新房为止。

    潇湘晨报:28号文件为什么规定“强制拆迁,只补偿三个月过渡费”?

    指挥部:现在没有强拆。没有出现强拆。

    潇湘晨报:为什么要写?

    指挥部:……(其他媒体还有什么问题,抓紧时间)

    媒体记者:既然工作做好了,为什么我们在村里采访,村民都对拆迁不满呢?你们满意的标准是什么?

    指挥部:我们是这么提供的,都签订协议,是自愿、公平基础上签的协议。

    群众的签约率很高,当天还有18户等着签。这18户应该对安置没有任何异议,最终只完成一个签字手续。从这些数据应该表明,到底是群众支持还是不支持。用这些数据应该得到一个满意的答案。

    媒体记者:你给我们出示的只是98%、98%、60%的这种签约率,是否意味着您对于满意与否,持不同标准?

    指挥部:我估计你们在巧家待的时间更长一点,可能更能够了解巧家老百姓的真实情况。不排除少数自身有违章建筑的老百姓,因补偿没有达到他的期望。

    媒体记者:是否也有你们工作当中,方法上有欠妥?

    指挥部:征收中,我们坚持群众路线,群众观点,扎实做好群众工作。我们天天进村,做了很多工作。

    媒体记者:“5.10”爆炸案与房屋拆迁和土地征收是否有关?丁发朝的死亡,郑永江的判刑,杨玉祥被拘留,与拆迁工作是否有联系?

    指挥部:“5.10”爆炸案与房屋拆迁和土地征收是没有任何关系的。丁发朝的死亡,郑永江的判刑,杨玉祥被拘留,与拆迁工作也是没有联系的。这是公安机关办理的案子,具体情况要找公安机关了解。


    Tags:云南巧家 征地问题 村民死亡 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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