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摘要(共 2 条,得分 170 分,平均 8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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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 楼 方富锐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10-07-27
· 打错门
一
维稳失人遭毒打,上访群众笑脱牙。
都说有权可违法,谁知木匠要担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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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楼 方富锐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10-07-25
· 打了官妻就处理民警,那么全国各地,打伤打死多少上访群众,为什么不处理?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是民主法制,俏不治国吗?
今天看到报道,方知“打错门”事件的处理结果:7月20日,武昌公安分局宣布处理决定,对当事民警肖邦明记大过处分,调离公安机关,对郑志强、蒲全鸿两人给予记过处分。
鉴于三警察的暴力给人民警察形象造成的极大玷污,公安机关当给予他们最严厉的行政处分,以示惩戒和警示,以慰民心,以显重塑警察形象之决心。可惜,我看到的却是一纸温柔的记过,公安机关身陷如此惨痛的信任危机,却连“杀鸡给猴看”的勇气也没有,真的让人匪夷所思。
我从事十几年公诉,了解警察这个职业的辛苦。有些刑侦民警,浴血奋战在一线,为保一方平安默默奉献。可是,那么多敬业警察的付出,可能因为这三个败类警察的暴力,瞬间化为乌有。舆论永远是感性多于理性的,三警察的暴力给公众心理撕下一道血痕,民众对警察的痛恨注定了是长时间难以消除的。
更为严重的是,被打的人是厅官妻子,这更引起民众声讨:打了厅官妻子就登门认错,打的是普遍百姓呢?可想而知,如果被打的只是一名普遍百姓,打人警察很可能安然无事。这种愤怒的声讨更令警察形象扫地,受亿万民众痛批。
本案的社会影响无疑是极其恶劣的,因为它在公众心中建立了这样一种等式:警察=暴力。这是非常可怕的心理阴影。警察是保护人民安全的,按理百姓看到警察应当有亲切感安全感,而现在警察却代表粗暴和野蛮,让人见了就感到寒心和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