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0年起,山东省宁津县出台政府红头文件提出建立“双薪双管双用”的人才引进机制。“双管双用”是指对所引进的在企业工作的毕业生,人事关系落在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纳入事业编制。人才安置、考核等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工作和生活由用人企业负责。而“双薪”是指人才除享受企业工资报酬外,每月还享受财政发放的事业人员工资。此外,毕业生在企业服务期限为5年,期满后可以安排到县乡机关事业单位。(《山东商报》5月23日)
在当地政府看来,“双薪双管双用”既有客观必要性,也有现实可行性。客观上,对于急于引进人才的重点企业,可以通过“双薪双管”增强其对人才的吸引力。而现实中,由于当地机关事业单位几乎近十年没有进人,有足够的事业岗位“空编”来保证这项制度的推行。当地政府之所以有积极性和主动性,就是因为此举可以促进当地重点企业的发展,而重点企业发展了,当地的财政收入也会水涨船高。
不过,在当地政府看来是双赢的政策,其实是一项违规的政策。因为,这项制度事实上是把一部分事业单位的岗位招录权,交给了当地的重点企业,使得一个事关公共利益的行为成为私人行为。要知道,事业单位的岗位由于需要公共财政来支付当事人的薪酬和福利待遇,其招聘应当遵循“凡进必考”的原则,需要通过笔试、面试、考察、公示等环节,这些过程都应该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而企业招聘纯粹是私行为,只要企业觉得合适即可,根本不需要对其他人公示。所以说,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更进一步讲,这样的政策安排,其实意味着当地政府把一部分事业单位岗位这一公共资源,作为招商引资的奖励政策,给了一些所谓重点企业或明星企业。因为,不少冲着当地重点企业而来的应聘者,更看重的不是在企业的发展条件和待遇,而是这些岗位所附着的事业单位编制和待遇。而且,相比于繁琐复杂而且异常严格的“凡进必考”,以这种方式获取事业单位的指标,可谓一条终南捷径。所以说,对于当地政府官员来说,他们肯定知道这样做难以回答相应的质疑,于是干脆三缄其口,对于外界的采访一概不接受、不回应。
说白了,当地政府出台这样一项政策,实质上是为了“招商引资”,额外给予一些重点企业以“超国民待遇”,而这种“超国民待遇”所付出的代价,就是公共利益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减损——当权力和资本肆无忌惮地勾结在一起,结局大抵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