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焦点网谈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北京海淀区政府回应中西...
  • ››湖北世纪新峰卫辉分公司...
  • ››浙江淳安法官炮制多起冤...
  • ››何兵教授:新加坡商人何...
  • ››熊包的《法制日报》社被...
  • ››民营经济报因发表虚假新...
  • ››蒙牛又往牛奶里乱加东西...
  • ››浙江淳安法官炮制多起冤...
  • ››贫困县西丰要建“世界最...
  • ››别了,国家质检总局李长...
  • ››重庆市金洲大道工程偷工...
  • ››湖北省石首市:何时唤醒重...
  • ››网友曝光医院院长开会时...
  • ››记者报道短信事件竟遭传...
  • ››湖北襄樊:受贿疑犯穿警...
  • ››刘万永:法制日报感动史...
  • ››进京拘记者续:西丰大市...
  • ››【震撼】省级贫困县原阳...
  • ››便衣拔枪:这就是证件!...
  • ››记者报道辽宁西丰官员负...
  • ››群众质疑:省级贫困县原...
  • ››快评:“县委书记派民警...
  • ››张志国为什么还能“当选...
  • ››西丰事件撤案之后法律必...
  • ››进京拘传女记者案不能一...
  • ››法人杂志声明
  • ››北京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
  • ››刘万永:祝贺史上最牛书...
  • ››陕西神木县公安分局收取...
  • ››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外传...
  • ››“两会”期间才收集民意...
  • ››河北滦南县质监局长艾润...
  • ››广州沙东村书记杨锦兴敛...
  • ››【喜讯】张志国当选 200...
  • ››报道涉及县委书记负面 当...
  • ››西丰县委书记因"进...
  • ››谁在纵容重庆金州大道的...
  • ››公安进京抓负面报道记者...
  • ››刘万永:直播朱文娜律师...
  • ››朱文娜律师拿到撤案通知...
  • 相关文章
  • ››达芬奇报案称遭央视记...
  • ››达芬奇称遭央视记者勒...
  • ››央视记者微博称报道首...
  • ››刘晓原:指定被举报单位...
  • ››央视记者:你有何资格...
  • 央视记者微博称报道首都机场高速费遭威胁
    作者:张太凌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2011-05-31 11:16:50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本报讯 (记者张太凌)“你也是生活在北京吧,为这点事不至于,别到时给个人惹麻烦!”

    5月28日,央视记者薛晨微博称,自己采访中被首都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高速公司)副总经理冯雷言语“威胁”。

    此前,该记者曾连续报道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收费存在的诸多问题,并引起社会关注。对此,首都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及冯雷本人,均否认威胁记者。

    央视报道机场高速收费“猫腻”

    5月26和28日,央视新闻30分连续报道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收费问题,都是记者薛晨采访报道。

    大致内容为,2009年10月1日起,首都机场高速就已实行单向收费,往返只需要交10元高速费。时隔近两年后,还是有很多司机每次交20元,收费口并不会主动提醒。

    对此,高速公司监控中心人员表示,公示牌和发票上均有提示,没有口头提醒义务。而央视报道,该公示牌位于过收费站50米左右,并非在进收费站前。

    同时,节目还报道,首都机首高速公路总投资11.65亿元,1993年9月建成通车并开始收费。国家审计署2008年第2号审计报告显示,收费三年多后,北京市将机场高速从政府收贷路转为经营性公路,于1997年1月重新批准收费30年,至2005年底已收费32亿元,估算到收费期满的2026年底,还能收费90亿元。

    记者称被约“座谈”临走遭“威胁”

    昨日,央视新闻中心副制片人姬缘证实,报道播出后,高速公司方面主动联系,5月28日记者薛晨等前往。

    “我们当时理解为采访,但拿着摄像机过去后,他们说只是座谈,不接受采访。”薛晨说,当日下午两点半左右,她赶到机场高速收费站旁的高速公司时,副总经理冯雷等工作人员在此等候,“他们说采访要先发函,再确定时间,当时的态度比较强硬。”

    薛晨称,“座谈”结束后,冯雷一直送她到楼下,并强调“工作是工作,个人是个人”。直到临上车前,冯雷突然说:“你也是生活在北京吧,为这点事不至于,别到时给个人惹麻烦!”

    “当时意识不到他会这样说。”薛晨说,虽然对方语气不是很强硬,仍能感到有威胁的意味。对此“威胁”薛晨说有相关录音。

    当事单位和个人均否认言语威胁

    对于被指“威胁”央视记者一事,昨日下午,高速公司党群工作部的工作人员称,“可能有这种事情吗?一个国有企业可能发生这种事情吗?”

    该工作人员称没有看过薛晨的微博,对个人微博也不予评论,但称威胁记者肯定是没有和不可能的事,完全是“无中生有”。

    对此,冯雷本人称:“我也是受过教育的人,绝对不会出现这种事情。”他表示,没有威胁记者,“她怎么说是她的自由,我不是那种人。”

    ■ 声音

    @芮成钢:这位副总基本等于在说:我爸是李刚!

    @张泉灵:是的,我有家人、住北京。所以才不希望北京只属于少数想和谐就和谐,想威胁就威胁的东南西北霸天们。

    一名网友称:往返机场高速我都交了多次20元,知道真相很生气。但对于威胁一事要先搞清楚到底说没说,或是什么语境下说的此话。


    Tags: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新闻出版传媒集团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