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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法用地、违规建房等问题 梅州10名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其中4人免职 4人停职检查 2人公开道歉
本报梅州讯 记者昨日获悉,梅州市委、市政府,兴宁市委、市政府,梅县县委、县政府近日分别对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二期征地拆迁兴宁水口镇、梅县畲江镇及省道223线梅县西阳镇申坑段出现严重违法用地、违规建房问题相关责任人实行问责,兴宁、梅县10名干部被问责,其中4人被免职、4人停职检查、2人公开道歉。
产业转移工业园违法用地
据了解,从去年至今年初,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二期兴宁、梅县区域内出现大面积违法用地、违规建房等问题,梅州决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其中,兴宁市副市长何某被停职,兴宁市水口镇原镇委书记董某、原镇长吴某被免职;梅县畲江镇原镇委书记刘某、原镇长张某被责令在梅县县委常委(扩大)会上做公开道歉;畲江镇党委委员邹某、国土资源所所长罗某被停职。
省道旁餐饮业违建35座
另据了解,从梅城至梅县雁洋的新省道223线开通后,凭借地理优势,当地部分村民将房屋改为餐馆经营餐饮业,其中省道223线梅县西阳镇申坑段可视范围内道路沿线违章建筑有35座。
经梅州市委同意,依照《广东省〈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梅县县委、县政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西阳镇原镇委书记谢某作停职检查处理;对西阳镇原镇长廖某作免职处理;对西阳镇国土资源所原所长谢某作免职处理,对其涉嫌经济问题由梅县人民检察院立案调查。
此外,对西阳镇申渡村饶发×、饶福×、饶集×等三名村干部由梅县纪委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