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焦点网谈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北京海淀区政府回应中西...
  • ››湖北世纪新峰卫辉分公司...
  • ››浙江淳安法官炮制多起冤...
  • ››何兵教授:新加坡商人何...
  • ››熊包的《法制日报》社被...
  • ››民营经济报因发表虚假新...
  • ››蒙牛又往牛奶里乱加东西...
  • ››浙江淳安法官炮制多起冤...
  • ››贫困县西丰要建“世界最...
  • ››别了,国家质检总局李长...
  • ››重庆市金洲大道工程偷工...
  • ››湖北省石首市:何时唤醒重...
  • ››网友曝光医院院长开会时...
  • ››记者报道短信事件竟遭传...
  • ››湖北襄樊:受贿疑犯穿警...
  • ››刘万永:法制日报感动史...
  • ››进京拘记者续:西丰大市...
  • ››【震撼】省级贫困县原阳...
  • ››便衣拔枪:这就是证件!...
  • ››记者报道辽宁西丰官员负...
  • ››群众质疑:省级贫困县原...
  • ››快评:“县委书记派民警...
  • ››张志国为什么还能“当选...
  • ››西丰事件撤案之后法律必...
  • ››进京拘传女记者案不能一...
  • ››法人杂志声明
  • ››北京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
  • ››刘万永:祝贺史上最牛书...
  • ››陕西神木县公安分局收取...
  • ››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外传...
  • ››“两会”期间才收集民意...
  • ››河北滦南县质监局长艾润...
  • ››广州沙东村书记杨锦兴敛...
  • ››【喜讯】张志国当选 200...
  • ››报道涉及县委书记负面 当...
  • ››西丰县委书记因"进...
  • ››谁在纵容重庆金州大道的...
  • ››公安进京抓负面报道记者...
  • ››刘万永:直播朱文娜律师...
  • ››朱文娜律师拿到撤案通知...
  • 相关文章
  • ››南京黑作坊购低价水泥...
  • 南京黑作坊购低价水泥冒充名牌 销往高校工地
    作者:裴睿  来源:扬子晚报  发布时间:2012-01-04 10:05:18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小作坊“换个马甲”变名牌 山寨水泥销往高校工地

      民警化装成搬运工暗访黑作坊,浦口警方捣毁非法散装水泥分包点

      一台水泥罐装机、一堆崭新的水泥包装袋,几名工人在一处隐蔽的厂房里就干起了水泥分装。南京浦口警方经暗访查实,这家水泥分装厂并没有任何的手续,将低价买来的水泥重新分装,冒充名牌“海螺”水泥再进行销售。就在前两天调查工作接近尾声的时候,民警带着记者一起又跟踪了一次这家黑作坊的销售流程,发现最近的一批假冒水泥竟然销往浦口一所高校的工地。目前,黑作坊的两名负责人也已经被警方控制。

      水泥小作坊“傍名牌”被举报

      安徽“海螺”集团是目前亚洲最大的水泥、熟料供应商,“海螺”商标也被国家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近期,南京浦口警方接到了南京“海螺”水泥有限公司的反映,称有群众向公司举报,在浦口有一家假冒的“海螺”水泥分装厂,将一些不是“海螺”生产的水泥买来进行重新分装,装进假冒的“海螺”牌水泥袋后,再以“海螺”的名义进行销售。由于这家水泥分装厂里销售的水泥并不是真正的“海螺”水泥,其行为严重地影响到了“海螺”品牌的声誉,浦口警方决定根据举报线索展开调查。

      民警化装成搬运工混进厂区取证

      为了进一步确定证据,办案民警采取了蹲守的办法,24小时对这家厂区进行监视。经过一个多月的蹲守,民警摸清了这家水泥分装厂的基本生产流程。浦口公安分局南门派出所教导员蒋永华告诉记者,这个分装厂没有任何的手续,可以说就是个黑作坊。办案民警通过蹲守跟踪之后发现,一些水泥槽罐车隔三差五就会运送一些水泥来到厂房内,然后装进分装罐内,再进行一袋一袋的分装。而分装所使用的水泥袋,从外观看就是“海螺”牌的。从整车散装水泥进厂,再到一袋一袋的水泥出厂,警方掌握了全部线索以及水泥的去向,几乎全部都送往附近的几家工地。蒋教导员表示,为了取证,办案民警甚至还化装成打工仔,以找活干的名义,混入厂区干起了水泥搬运工。

      警方带着记者现场跟踪

      前天上午,警方带着记者一起来到厂区门口蹲点,大约在上午10点多,一辆货车装载着分装好的袋装水泥驶出了厂区。由于货车开得比较慢,为防止被发现,跟踪的民警也不便行驶过快,只能远远地看着。大约跟踪了半个多小时后,民警发现货车行驶进了浦口一所高校的工地。在工地里,正在下货的工人表示,他们工地一直都在使用这种“海螺”水泥,施工的工人还表示,“海螺”是名牌,质量靠得住。而当警方亮明身份之后,施工工人才知道,这批水泥是假冒的。与此同时,守候在厂区的民警也开始行动,冲进厂区内,控制住了两名负责人以及现场正在施工的工人。

      真“海螺”证明包装袋是假的,水泥也是假的

      随后,警方通知了浦口区质量监督部门以及南京“海螺”水泥厂的质检人员。浦口区质监局执法人员对现场的水泥进行了取样后查封,南京“海螺”水泥厂的质检人员在现场查看之后也表示,现场正在分装的这些水泥肯定不是他们厂生产的,而且水泥袋也是假冒的。“我们的水泥袋都由专门的打码机打码,水泥还有质保书,假冒的水泥是不可能达到这个水平的。”

      目前,警方已经将前期取证的这家水泥分装厂流出的假冒水泥的去向通报给了浦口区质监局,质监部门也将对使用这些假冒水泥的工地进行跟踪调查。对于这家黑作坊里分装的水泥质量究竟如何,执法人员表示,水泥检测结果不是一两天就能出来的,需要一个比较长的周期,等结果出来之后会通报给使用了这批水泥的工地,再予以调查处理。警方表示,已经对这个非法分装点的两名负责人采取了刑事措施,质监部门也将继续跟踪调查。 本报记者裴睿


    Tags:黑作坊水泥 山寨水泥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新闻出版传媒集团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