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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胥敬祥:我是清白的,我要给亲人一个交代
    作者:王义杰 郭超美  来源:方圆法治  发布时间:2010-01-05 18: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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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胥敬祥是河南鹿邑县杨湖口乡闫胥庄农民,1992年4月1日被鹿邑县公安局刑事拘留;1992年4月13日被鹿邑县检察院批准逮捕;1997年被鹿邑县法院以抢劫罪、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6年;2003年3月25日周口市中级法院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2005年1月10日河南省高级法院认定胥敬祥犯罪事实不清,撤销一、二审判决、裁定发回鹿邑县法院重审;2005年3月15日鹿邑县检察院向胥敬祥送达不起诉决定书。 

      2009年12月17日,胥敬祥分别从周口市中级法院、鹿邑县法院、鹿邑县检察院3家义务赔偿机关领取了总计529936.68元的国家赔偿款。

        和其他的冤案不同,胥敬祥案被认定为冤案并非“真凶落网”或“亡妻复活”,司法机关不得不承认抓错了、判错了。胥敬祥案的真凶至今并未出现,而是在再审程序中被认定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定罪的法律要件。正如蒋汉生检察官所说:“胥敬祥被释放是坚持疑罪从无、无罪推定的原则,这是程序正义,也是司法正义。” 

      2009年12月23日,胥敬祥获得国家赔偿六天之后,记者见到了这位中国第一例因程序正义翻案的当事人。胥敬祥说,他本来就是一个坚守自己理想的人,他在监狱的时候,曾几次有了放弃申诉的念头,但是“我是清白的,我要给亲人一个交代”的愿望和想法让他坚持了下来,接下来的无罪释放和国家赔偿,让他更加相信人一定要坚守自己的理想。胥敬祥告诉记者,他现在同样有理想,而且要坚守下来。 

      我不敢回家 

      2009年12月23日,记者赶到位于太原市东郊,杨家峪下庄的一家建筑工地时,胥敬祥已经在工地的大门口等候。 

      “辛苦了。”一句简单的问候之后,胥敬祥邀请记者,到他宿舍里暖和暖和。由于天气的原因,工地已经在半个月之前停工,除了几位等着拿工资的重庆籍工人外,一个大院子里就只剩下被雪覆盖的各种工料。 

      在胥敬祥开门的时候,记者细细地打量了一下他,一件黄色的夹克,一条黑色裤子和一双黑色皮鞋,简单但非常干净。“快进来,宿舍里暖和。” 

      胥敬祥所说的宿舍,其实就是一间不足10平方米的由石棉瓦和编织袋构成的简易房。一张床、一个衣柜和一张桌子占据了这个简易房的大部分空间,剩下的地方,两个人站在里面都显得非常局促。宿舍里唯一的电器,是一个取暖和烧水用的电磁炉。 

      从2006年开始,胥敬祥的春节就是在这里度过的,今年也不例外。他的工资也从刚来时候的700元涨到了现在的1200元。对于这样的环境,胥敬祥说,他挺满意,最起码他是自由的。 

      对于每天的生活,胥敬祥告诉记者:“我在这里除了看门,还负责给工人们发料,和大家一样,都是天亮开工,天黑下班。每天都睡得很早。” 

      就在记者和胥敬祥聊天的时候,隔壁一股浓浓的烧木柴的气味,透过石棉瓦搭成的墙飘了过来。“我们屋生火呢,就这晚上睡觉的时候还要零下四五度。”看到记者来访,隔壁两个重庆忠县的工友在胥敬祥的门口对记者说,“我们屋没有电磁炉,胥敬祥屋里的电磁炉,是因为过年也要在这里看材料,老板特意配给他的。” 

      再过几天,等这几个工友拿到工资,赶回老家过年了,那时偌大的一个工地就只剩下胥敬祥和他养的两条狗了。 

      “我来工地已经3年了,3年时间里都没有见他回过几次,他跟我们说他家里已经没有亲人了,在这里我就是他的亲人。”一名叫施凯的工友对记者说,对于胥敬祥的遭遇他们也很同情,“每到过年我们要回去的时候,他就掉眼泪,他说自己没有家了,现在听说国家也赔偿他了,我们都替他高兴,但是我觉得多少钱也买不到阖家团圆啊!想想我们这么远出来打工也不容易,但是我们总有一个奔头,有一个家可回,可是他没有。” 

      胥敬祥在入狱之前曾有一个美满的家庭。相爱的妻子和3个活泼可爱孩子:4岁的大女儿,2岁的小女儿和出生刚6个月的儿子。 

      “那时候,在我们村子里,我们家的条件也数得上。”提到入狱前的日子,胥敬祥很自豪。    

      胥敬祥读完小学六年级后,便没再继续学业。1977年,16岁的胥敬祥开始下煤窑背煤。“咱肯吃苦,第一个月我就领到78元工钱。你想想,那可是1977年,大学教授一个月才50多元工资,我当教师的父亲一个月才几块钱的工资。” 

      拿到第一个月工资,他寄给父亲60元,自己留下18元生活费。3年后,不满20岁的胥敬祥揣着上千元辛苦劳作的钱返回家乡后,开了村子里的第一家门市部。 

      “我那时候的理想是,在26岁的时候,花自己的钱盖房子。那时候生意也比较好做,我这个理想提前两年就实现了。”胥敬祥对记者说。 

      24岁那年,他花4000元盖起全村最好的青砖瓦房,第二年又盖起两间偏房。“那个年月,村里大多数村民住房都是用黄土打垒墙的房子,很少有人盖得起青砖房。” 

      盖好房子张罗结婚,新娘子是邻村姑娘,结婚时花了一千多元置办大衣柜、方桌、条几、写字台、沙发。“那时县城里的人家也没多少人有我那条件。” 

      可是现在曾经让胥敬祥自豪的房子,早已经因为多年无人修葺坍塌了。父母在胥敬祥入狱的时候,先后去世。爱人从2003年把儿子寄养在亲戚家后,便带着两个女儿去南方打工,就很少回来。2006年,胥敬祥出狱后的第二年,两人办理了离婚手续。 

      “农村和城市不一样,只要你坐过监狱,乡亲们可不说你是不是被冤枉的,我是村子里第一个蹲监狱的人,回到村里我听到乡亲们的议论是‘胥敬祥回来了,村里是不是又要不安宁了’。我受不了乡亲们的指指点点。”胥敬祥对记者说。胥敬祥的两个女儿已经结了婚,与他这位父亲也没有任何的联系。在南方工作的儿子,也只是偶尔给他打打电话,而儿子的电话也成了唯一能让他留恋家乡的理由。 

      胥敬祥告诉记者,除了出狱后的第一个春节是在家里过的,随后的几年很少回家,从来没有在老家过过年,他不敢回那个曾经依恋的伤心地,更怕看别人家的和和睦睦。 

      对于爱人和孩子只有愧欠 

      直到今天,胥敬祥对被抓当天的情形还历历在目。“我被抓那天,就我和2岁的小女儿在家,当时我闺女抱着我的腿不让走,我告诉她说‘没事,一会你妈就回来了,爸等一会也就回来了,没事’。”谁知再回来已经是13年之后了。“我的二女儿特别聪明,一岁多的时候,家里吃完了饭就知道把碗给收拾到一块,然后就拿火柴给我,她知道我抽烟。要不是我这事拖累孩子上不了学,她现在肯定是个大学生。” 

      在这次抓捕后,胥敬祥再次见到自己的孩子,已经是在5年之后,拿到鹿邑法院的第一次判决书的时候。“我被抓走的时候我儿子才6个月大,再次见面,我的儿子都6岁了,儿子和小女儿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只晓得跟着他妈哭,大女儿只对我说了一句话‘我奶整天在大街上叫你’。后来我才知道,我被抓后不久,我母亲精神就不好了,整天在村子里喊我的小名。”也就是这次和家人见面之后一个月,胥敬祥的母亲便离开了人世。 

      不过,胥敬祥看来,最对不住的就是自己的妻子。 

      “我在看守所的时候,我的爱人每隔10天就去看我一次,我们家离看守所45里的路程,5年的时间没有间断过一次,风雨无阻啊!那时候看守所有规定,大年初一,不管送什么,一般都不阻拦,我爱人为了让我吃上过年饭,都是大年初一早晨两点起床,为我准备,没有过过一个完整的新年。”回忆起自己的妻子,胥敬祥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眼泪。“后来,我被关到了位于开封的河南省第一监狱,我爱人还是经常来看我。自从我被抓了以后,家里仅有的收入就是我爱人扎草帽缏每个月挣的十几块钱,而从我们家到开封,来回的路费就要几十块钱,当时来了开封还没当天回去的车,只能在开封住一晚。这一趟的花销就是上百快。看到爱人嫁给我吃了这么多的苦,还要带三个这么小的孩子,我当时就要我爱人不要再来看我了,找一个看得起她的好人家嫁了,把三个孩子带大就行,我要是有出去的一天再好好报答她。” 

      然而,在胥敬祥出狱一年后,胥敬祥与妻子办了离婚手续,妻子坚持把三个孩子的抚养权揽走。“在我13年最苦的时候,她对我不离不弃我已经很知足了,她辛辛苦苦把孩子拉扯大,太不容易了。离了孩子她活不下去,我不想再让她伤心。”胥敬祥说。 

      妻子的离去也成了胥敬祥不愿意回家的一个最重要原因。 

      拿到钱后最想去给我父母上坟 

      胥敬祥最近的一次回家,是2009年12月16日,回鹿邑领取自己的国家赔偿金。 

      2009年11月8日,胥敬祥接到河南省高级法院赔偿办公室的电话,告诉胥敬祥赔偿决定书下来了,按照赔偿书的决定:按照每天111元9角9分的赔偿标准,共计4732天,赔付胥敬祥52万9千9百36元6角8分。赔偿款由周口市法院、鹿邑县法院和鹿邑县检察院平均承担。 

      胥敬祥向记者回忆了这段出狱这几年当中,唯一让他感到愉悦的事情。 

      “12月14日晚上,我坐上7点45分从太原到郑州的火车,到第二天早晨7点钟到了郑州火车站。下车后我就给蒋汉生检察官打了电话,时间不长,蒋汉生检察官就蹬着他那辆骑了24年的自行车去车站接我了。坐在蒋汉生检察官车子上的那一刻真的觉得比坐什么样的高级轿车都要舒服。 

      “随后,蒋检察官把我送到了河南省安全厅宾馆,到了之后,我才知道已经有一些媒体的朋友到了。16号一早,我和汤路明律师还有几个媒体的朋友直奔鹿邑,到了鹿邑县后,我们先到了法院,院长半天没有找到,最后找了一名副院长,这位副院长跟我们说,他们已经接到了河南省院赔偿办的决定书,但这个钱要县长批准。而且也写了申请书,向县财政局要这个钱,但是财政局还没有把钱拨下来,县财政也有困难,但是肯定会向县里申请要钱,只要钱一到就通知我。 

      “看到这里不行,我们又到了鹿邑县检察院,在检察院得到的答复和鹿邑法院一样。到下午两点半的时候,我们就去鹿邑县财政局,可财政局办公室的一位领导告诉我们,他们没有接到法院和检察院的申请。 

      “这种情况下,我们就去了鹿邑县政府,等我们到县政府的时候已经是下午3点半了,在县政府找了10多分钟,找谁谁也不知道县长办公室在哪,只是说‘你们自己去找吧’,最后找到了县政府办公室,办公室的一位叫谷庆林的副主任接待了我们。谷主任告诉我们,县长不在家,要我们先等一会,他去和县长联系。过了也就是五六分钟的时间,谷主任过来说他已经和县长联系上了,县长说今天不行了,但是最迟不过明天让我拿到赔偿,还特意嘱咐我明天什么时候来都行。 

      “在得到县长的答复之后,我们便往周口赶,到了周口法院后,一位副院长告诉我们,赔偿款他们早在3天之前就准备好了,只是一直没有顾上通知我,但是今天有点晚了,第二天上班就把钱给我。 

      “当天我特别高兴,如果我自己去要钱,真不知道要到驴年马月,真的没有想到他们会答应得这么痛快。这一天正好是农历十一月初一,我的生日,那天晚上整整一夜没有睡着,我终于可以对我地下的父母有个交代了。而且在第二天正好是我父亲的生日。” 

      胥敬祥对记者说:“12月17日,我拿到了自己13年冤狱换来的赔偿金,有人问我高不高兴,说实话我真的是高兴不起来,我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换来就只是一个数字。我当时唯一想的就是去给我的父母上坟,告诉两位老人家,他的儿子是清白的。” 

      我现在也有一个梦想 

      从胥敬祥的宿舍出来,已经是晚上6点钟了,吃饭的时候记者问道:“现在拿到赔偿金了,有什么想做的吗?” 

      对于记者的问题,胥敬祥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问记者有没有注意到他在院子里养的那两条狗,在得到记者肯定答复之后,胥敬祥给记者讲了一个发生在他的狗身上的故事。 

      “有一天,那条小狗从外面捡回来一袋食物,正准备吃呢,结果那条大狗看到了,上去就从小狗那里夺了过来,小狗不服气,就和这个大狗夺,后来一直被这条大狗给咬得只敢在旁边叫唤,不敢上去抢了。我在旁边看到了,就狠狠把大狗给教训了一顿。本来是小狗找回来的食物,两个平分就不错了,大狗就觉得自己力量大,抢了小狗的食物后,一点都不给小狗留了。” 

      “再后来,我琢磨这件事,我觉得我很像这条小狗,而冤枉我入狱的人就像那条大狗,他们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根本不顾别人的死活,而蒋汉民检察官和那些帮助我的好心人就是我这样的打狗人。这个社会弱肉强食的事情太多,而热心并且有毅力一直把别人的事管下去的人又太少。”胥敬祥对记者说。 

      “现在我有这样一个想法,我拿到国家赔偿了,有了自己的一份力量。现在正在遭受和我类似经历的人肯定不止我一个,我想用自己的下半生为这些人作一点自己的贡献。我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律研究所公益研究中心的徐卉教授说过我的想法,徐教授告诉我现在正在网络上策划建立一个胥敬祥律师救助中心,真心希望到时候有更多正义、善良的人们加入进来。这也是我的一个理想吧!”


    Tags:胥敬祥 冤狱案 蒋汉生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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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1yqbr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10-01-22
    · 河南省高级法院值得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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