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民黄中建等人因在新郑市投资新型建材厂,生产不到两个月建材厂就被拆除,疑惑之下到河南省发改委询问原因,竟发现当时批准建厂的省发改委文件根本不存在。
也就是说,作为下级政府部门,新郑市发改委涉嫌伪造了其上级主管部门——河南省发改委的文件。
按说,国人对“假”应有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当下社会,“假”大行其道,假烟假酒,假蛋假奶,各种假冒伪劣产品不断冲击着人们的心灵,但公众似乎还不打算宽容一个政府部门涉嫌伪造假文件,因为这触碰到了人们容忍的底线。
人与人交往中,说了假话,可能使朋友关系破裂;企业造假,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使消费者的财产和生命安全遭到损失。但作为个体的个人或企业,都无法和掌握公权力的政府部门相比。按照现代政治理念,政府由纳税人选举产生,被纳税人供养,为纳税人服务。在我国,政府公务员喜欢自称“公仆”,意味着人民群众才是国家的主人,“仆人”公然欺骗“主人”,主人当然无法容忍。这也就是为什么政府部门“造假”让公众如此警惕的原因。
笔者认为,个人或企业造假,如果给他人或社会带来了危害,可由相关部门给予惩处,使之改正,并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弥补造假带来的危害。而政府部门公然伪造公文,其带来的危害要大得多。因为如果说个人或企业造假污染的是“水流”,而政府部门文件造假却污染的是“水源”。
近年来,一些官员频频被爆出年龄造假、简历造假、档案造假。陕西周至县审计局副科长姚某12岁时即参加工作,被网民戏称为“童子军”科长,经查发现其确实在2008年将年龄改小了3岁。山西临汾市纪委书记沈庆华在临汾政府网站上公示的简历被网友发现“13岁参军,15岁入党”,至今真假难辨……然而,盘点关关合合的官员“简历门”,发展轨迹几乎都是如出一辙的“三部曲”:先是网友提出质疑,接着有关部门调查,最终造假行为得到证实,当事人受到处理。
官场,在中国古代被称为衙门,再往高处被称为庙堂;官员,在过去被称为“父母官”,现在叫“公仆”;过去官场下发的文件叫“圣旨”或“公文”,现在俗称“红头文件”。无论如何,都是跟“假”不能沾边的。如果连官员的基本信息都是假的,连“红头文件”都能伪造,社会最基本的诚信体系离崩溃也就不远了。
我们的官场既已发现这些问题,何妨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以对国家和人民负责的态度,在公众和媒体的监督下,清理门户。如此,方可恢复和重建社会诚信体系。(张永恒)
人民监督网相关报道链接:
临汾纪委书记沈庆华腐败门专题
http://www.jdwsy.com/article/html/special-03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