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年前的一次朋友聚会上,大家谈到现代国史里一些事实的扑朔迷离,裴敏欣先生说到对真相的长期掩饰会造成严重的后果,他用了“真理的雪崩”这个独特的表达,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真理之所以雪崩,是因为有谎言。过多的谎言会导致真理以及真相的“淤积”,一旦某一个时刻真理之门被打开,哪怕是只是开一点门缝,则人们面对着的就是汹涌澎湃的真相之潮,或者就是真理的雪崩(avalanche of truth)。想想看,真相如果被掩饰,谎言就必然盛行。而且谎言是会不断地自我繁殖的,一个谎言往往需要更多的谎言加以掩饰,长久生活在谎言环境之中,人们会陶醉于一种虚幻的世界里。这个时候,来自真实世界的一点声响,就会引发极其可怕的雪崩效应。往昔被掩盖的真相如海啸盖地,火山毁城,古人所谓“川壅而溃,伤人必多”的结局乃是必然的。
陕西镇坪华南虎照片事件已经持续两个月多了,虽然老虎原照已经揭露,几个机构的鉴定结论也已断定虎照为伪造之作,证据确凿,事实昭彰。本来以为很快就会水落石出,参与其事的政府部门也会老实承认上当或者参与造假的实情,造假者受到应有的处罚,失职者作出必要的道歉,故事也就宣告终结。但是,事情偏偏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我们看到的却是谎言的继续盛行和涉及到的所有机关的遮遮掩掩,甚至信誓旦旦。亦真亦幻华南虎,非鹿非马周正龙。千万网民呼唤真相,要求政府给出确切的答案,等来的却是国家林业局的太极拳法:他们不会越位对虎照真伪作出鉴定,他们“相信陕西省人民政府和陕西省林业厅,会科学认真地对待公众的质疑。”可是国家林业局为什么不“科学认真地对待公众的质疑”呢?如果陕西方面一味地坚挺,国家林业局是否就要一直地坚持疲软下去呢?
这可真是“死诸葛吓走生仲达”。难道这起“虎照门”事件真的要演成永无结局的连续剧了么?
毫无疑问,面对这起事件,国家林业局的这种推卸责任的做法已经涉嫌行政不作为。作为野生动物保护的最高政府部门,它需要正面回答公众的质疑,需要以公开透明的方式作出权威的鉴定。我甚至认为陕西方面——无论是陕西林业厅还是省政府——都不再是适格的鉴定主体了,不仅因为它们都是利益攸关的当事人,而且由于陕西林业厅一开始就介入事件之中,副厅长一再高调挺虎,如果最终虎照为假,林业厅难逃与周正龙联手造假之指控。所以,让陕西省进行调查,作出结论,完全无法取信于民。在这样的情况下,国家林业局主持调查决不是什么“越位”,而是责无旁贷。相反,依照任何人都不可做自己案件的法官这一程序正义的基本原理,由陕西省进行鉴定却实实在在是越位。
说到这里,我们就触及到了整个国家治理中的一个大事项。按照所谓代理人信息优势(agent’s information advantage)的原理,主管者需要有一种机制去发现代理人刻意掩饰的信息或真相。例如,无论是作为国家主人的国民,还是作为地方政府上级的中央政府,都需要及时准确地了解各级机关行使权力的真情实况。但是,就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而言,我们的一个结构性缺陷在于,行政、立法以及司法三种权力都强调横向的控制,而缺乏纵向的制约。在司法方面,苏联的体制尚有检察机构的纯上下结构的构造,从而打破了地方政府对于公权力的垄断,为中央政府监控地方官员提供了制度管道。但是,我们在1950年代借鉴苏联检察体制的时候,却把苏联式的垂直领导变通成为上级检察院与同级党委双重领导。因为人事与财政事项都受控于同级党政,于是所谓双重领导终究还是同级党委占据了主导地位。法院在与本地党政之间的权力关系上,甚至较检察院还要等而下之。
这样的体制安排固然使得中央在人事和财政事务方面少操心、省气力,然而却带来了地方权力对上不透明的后果。平常所谓“一手遮天”,在一个地方,只要“一把手”要掩饰一件事情,只要能够封锁媒体,其他诸如人大、司法等部门也只有乖乖听命的份。蒲松龄感叹“覆盆之下多沉冤”,我们这样的体制架构不就是在强化着一个个地方权力的“覆盆效应”么?“虎照门”涉及到的还只是一起没有直接受害人的事件,那些冤狱的受害人当更能感受到不透光的“覆盆”之下的无可奈何啊。
“虎照门”事件已经不仅仅涉及到华南虎存在与否,也不只是周正龙是否涉嫌欺诈犯罪的问题,它折射出的是我们整个治理体制上的大缺陷,对于政府能否诚信地对待国民也是一个大考验。也许地方政府可以在某些事件中蒙混过关,但是,掩饰真相却必然种下恶果;真理的雪崩会导致人们在猝不及防的状况下产生受骗的极度羞辱感和普遍的不信任,从而从根本上动摇统治的合法性基础。